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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12月12日《学位英语》考试安排的通知

     《学位英语》考试时间为12月12日晚7:00-9:00,具体考试地点见下方“考场安排”,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研究生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。

请下载:《考场安排》

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(MBA)研究生    

考试违纪、作弊处罚条例

        

为加强学风建设,严格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要求参加学校考试的考生,必须严格遵守《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(MBA)研究生考试规则》。对违反学校考试管理的行为作如下处罚规定:

 

一、考试违纪处罚

第一条  有下列违纪情形之一者。取消考试资格,令其立即退出考场,该科成绩以零分计,并给予记过处分,以后视其悔改表现,由院、系、所决定是否给予重修或补考的机会;凡二次重犯者,给予退学处分,视悔改态度,由学校决定是否给予试读机会:

()不按要求就座,且拒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者;

()未带规定的考试证件(学生证、准考证或身份证),且拒不回答监考教师查问者;

()开考信号发出前答卷,或考试终结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者;

()口试抽签后,不按监考教师指定地点准备答题者;

()在考场内交头接耳,大声喧哗,经劝阻不改者;

()在考场内吸烟,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,经劝阻不改者;

()提前交卷后,在考场附近逗留、交谈,影响他人考试经劝阻不改者;

()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监考教师未收齐试题和答卷而擅自离开考场者。

第二条  有下列严重违纪情况之一者,取消考试资格,令其立即退出考场,该科成绩以零分计,并给予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:

()严重违反考纪,骚扰考场,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,造成考试事故者;

()有第一条所列情形之一,不服处理,干扰考场,肆意纠缠、威胁或公然侮辱、诽谤、诬陷监考教师者;

()干扰考试评卷工作,纠缠、威胁、诬陷评卷教师和教务管理人员者。

 

二、考试作弊处罚

第三条  有下列作弊情形之一者,取消考试资格,令其立即退出考场,该科成绩以零分计,并给予退学处分,视悔改态度,由学校决定是否给予试读机会;凡二次重犯者,一律给予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:

()闭卷考试,以各种形式夹带、隐带与该课程有关的书籍、公式、笔记、纸条者;

()闭卷考试,预先在考座、文具或其它物品上隐写与该课程有关的内容者;

()窥视、抄袭他人答卷者;

()有意移动答卷,让他人窥视、抄袭者;

()互对答案者;

()利用上厕所之机,或谎借其它理由离开考场,偷看与该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者;

()提前交卷后,有意在考场逗留,向他人说试题答案者;

()有其它考试作弊行为者。

第四条   有下列严重作弊情形之一者,取消考试资格,令其立即退出考场,并一律给予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。

()互打暗号、手势的协同作弊者;

()传接答案者;

()交换答案者;

()托他人代考,或冒名代考者;

()隐卷不交,或将试卷带出考场者;

()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卷者;

()合谋作弊者;

()已构成考试作弊,不服从处理,肆意纠缠、威胁、侮辱、诽谤、诬陷监考教师者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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